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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优化星级标准 实施模范引领---太平煤矿优化“安全之星”评选标准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3-05-29


为进一步加强全矿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做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近日,太平煤矿优化“安全之星”评选标准,全面实施安全正向激励和引导。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范机制。成立以矿长赵子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针对前期评选工作方案,以《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之星”管理办法》为基础,研究制定《太平煤矿“安全之星”和“每月一星”评选实施办法》,不断丰富完善考核细则,优化调整档次比例,进一步增强考核评选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创新评选标准,争当榜样之星。“安全之星”评选考核,评选标准级、奖励标准倾斜于生产一线岗位,艰苦岗位。依据评比考核标准及各单位评比比例,评选月度、季度、年度安全之星,并按季度、年度奖励标准进行表彰奖励。此次优化调整,一个最重要的变化是明确全矿干部职工人员均可参与“每月一星”评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争当“榜样之星”的良好氛围。同时,优化了年度“安全之星”评比标准,调整了年度评比考核晋升比例,全面加强考核结果的规范、有序运用。


坚持考用结合,实施模范引领。在考核结果运用方面,坚持考用结合,将年度“安全之星”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评先树优等结合起来,作为人员调整岗位、职务等的重要依据,对年度有重大突出贡献的报请集团公司研究审批后可越级晋升。通过评选活动的不断开展,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荣誉感,发挥“安全之星”和“每月一星”模范引领作用,实现“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袁洪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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