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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太平煤矿纪委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12-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增强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近期,太平煤矿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矿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管人、财、物重点岗位人员,在梳理、明晰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全面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风险,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具体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是及时动员部署,确保宣传到位。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好宣传发动,使排查范围涉及人员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参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各单位通过管理人员自查与单位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

 

三是实施风险评估。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发生后产生的危害程度,将廉政风险点确定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等级。

 

四是制定防控措施。各单位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从加强廉政教育、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岗位牵制等方面,研究防控措施,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运行体系。

 

《通知》强调,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和管控工作,是纠正“四风”、惩治腐败、强化监督、有效保护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此项工作,增强党员干部和“三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

 

《通知》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抓好部门权力清单、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制定,责任落实到人,压力传导到位。对于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形成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确保此项活动开展得到实效。(米怀彬  蔡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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