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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煤矿积极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事故通报精神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6-11-10

    11月10日,太平煤矿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精神的通知》,迅速在全矿开展各项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活动。

    2016 年 10 月 31 日,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计搜救被困人员,科学施救,严防次生灾害,同时督促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沉痛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事故通报》中提出了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等四条要求。

    2016年11月4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监察分局下发了《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永川区金山沟煤矿“10•31”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针对辖区矿井实际情况提出了迅速传达学习《通报》精神,切实提高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等六项具体要求。

    接到上级文件后,太平煤矿积极行动,于11月5日将鲁西监察分局文件传达至矿井各单位,立即开展学习活动。通过对上级文件的深入学习,太平煤矿深刻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的各项要求,太平煤矿于11月10日制定了具体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迅速传达学习,确保宣传到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深入排查事故隐患;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瓦斯重大灾害防治工作;依法依规生产,杜绝“三超”现象等四条贯彻落实活动的总体要求。同时,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矿同步开展上级文件学习宣贯活动、安全大检查活动和“一通三防”专项检查活动,并明确了各项活动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目前,各项贯彻落实活动正在太平煤矿逐步开展。(沙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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