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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矿稳步推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4-03-14

    根据济宁市国资委和鲁泰煤业公司有关薪酬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矿稳步推进岗位绩效工资制,这也标志着我矿年初确定的两项改革之一的薪酬制度改革正式拉开帷幕。

    此次改革的重点和核心是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突出岗位价值,调整工资结构,理顺分配关系。此项工作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受到了矿领导和广大职工的重视和关注。劳资教育科及相关科室本着认真、负责、细致、准确的原则,经过认真多方调研、调查分析、方案设计、试套测算、修正完善等环节,最终编制完成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职工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等要素评价确定岗级,参照同行业劳动力市场价位,以矿经济效益确定起点工资标准,以职工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绩效报酬的一种基本工资制度。其出发点和着眼点在于建立激励到位、约束有力、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岗位绩效工资制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四个单元组成。岗位工资、年功工资、辅助工资三项合计约占工资总额的比重的61%,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比重的39%。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后,将有利于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功能,有利于形成“上岗靠竞争、增资靠贡献”的良性机制,有利于激发职工的潜能和创造力。

    目前,经过试套测算,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具有可操作性。方案实施后,在完成全年生产任务和生产经营考核目标的前提下,能够保证生产、辅助工区职工工资收入总水平不降低,拉开了采掘一线、辅助工区、机关后勤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井下工种与井上工种的差距,各类群体收入水平更加合理,分配更加公平,符合工资改革的预期目标。 (劳资教育科 陈源 步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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