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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工作顺利完成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16-06-27

    根据新《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应当每6个月进行一次不脱钩试验。

    为保证该项工作安全顺利完成,运转工区编制了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进行贯彻学习。6月26日,利用公休日检修时间,机电科管理人员跟靠现场,运转工区精心组织,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检测规范要求,进行副井罐笼防坠器不脱钩试验工作,委托山东公信信力科技公司进行检测及试验数据记录。通过试验,副井罐笼防坠器动作时间、动作速度、制动力矩及动作距离等各项指标符合安全要求,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完好,满足副井提升安全需要。(高斌玉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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