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矿区新闻 >

【廉政教育】生产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0-09-23


近日,生产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党支部书记房新文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1_副本.jpg


会上,房新文领学并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颁布的意义、依据,并对该法的适用对象和基本原则、政务处分种类和适用规则、公职人员违法行为及适用的处分、政务处分程序等主要内容进行了重点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全文共7章68条。本处分法通过立法健全完善政务处分制度,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的需要,也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要熟知条文内容,明确公职人员违法行为种类,自觉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把党纪法规铭记于心。要学深悟透,学用结合,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遵纪守法,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既要高效开展工作,又要守好做人底线,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进矿井工作再上新台阶。(陈巧真)


© 2013-2021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版权所有  地址:邹城市太平镇  邮政编码:273517   电话:0537-5462009

传真:0537-5462088  投稿信箱:tpmkxck@126.com   鲁ICP备14002857号-1  鲁公网安备370883020003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