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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党风廉政教育简报2022年第1期(总第1期)

山东鲁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太平煤矿 浏览数: 发布时间:2022-03-25


党 风 廉 政 教 育 简 报


2022年第1期 (总第1期)


鲁泰控股太平煤矿纪委编发    2022年3月25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反腐倡廉的新理论、新情况、新案例、新经验,经矿研究决定,创办《党风廉政教育简报》。《党风廉政教育简报》为内部学习资料,自下发之日起每月1期,分为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两个专栏,同时在矿网站“党风廉政”栏目刊载,请大家在百忙中抽出时间认真阅读。通过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领悟,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理论学习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解读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第五条 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第六条 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第七条 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

 

第八条 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

 

新《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警示教育

 

关于莱西市疫情防控履职不力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据青岛市纪委监委消息:2022年3月以来,莱西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在疫情发生和处置过程中,暴露出莱西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存在严重的短板漏洞,特别是对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风险隐患警惕性不高,麻痹大意,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一些党员干部存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经青岛市委批准,青岛市纪委监委围绕莱西市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问责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莱西市委、市政府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作风不实,制度落实不严,持续抓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韧劲和定力不够,对疫情防控漏洞警惕性不强,特别是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筹指导不到位,责成莱西市委、市政府向青岛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莱西市委书记周科党内警告处分。经青岛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给予莱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莱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教育工委书记桂晓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莱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吴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职。

 

2.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担当作为不够,组织指导不力,对疫情防控形势认识不足,督导检查不到位,对辖区内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检查不力,疫情防控责任压的不严不实。给予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江世军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清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党组成员任勤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室负责人孙显东政务记大过处分。

 

3.莱西市卫生健康局作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政治站位不高,对重点单位和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指导不够,对全市教育机构感染风险防范重视不够,对学校等人员密集的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指导管控不够,未及时掌握情况,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校内感染风险和隐患,疫情发生后组织处置不力。给予莱西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何贤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张代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4.莱西市第七中学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麻痹松懈思想,对学校疫情风险认识严重不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疫情防控力量配备不足,隔离区域设置不规范,日常消毒等措施不严格、不彻底。给予莱西市第七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赵树斌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第七中学副校长高东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第七中学政教室主任刘成磊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不细致、不到位,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不认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予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校长李义大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党总支书记王兰荣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副校长于乃东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政教室副主任周永君政务记过处分。(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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